过去私募基金多数以单位信托结构或开放式基金结构形式,在开曼群岛等离岸司法管辖区注册是最常见的方式。然而,昂贵的成本和耗时的程序不利于私人投资,阻碍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和财富管理中心的发展。有鉴于此,香港政府自 2020 年 8 月 31 日起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第 637 章),引入新的私募基金管理框架,使之前的《有限合伙条例》(第 37 章)更现代化。新条例允许符合条件的私人基金注册为有限合伙企业,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名及优化投资管理。
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 HK)的特点:
- LPF HK 没有独立的法人实体
- 合作伙伴的合同自由度更高
- 不需要最低资本
- 没有法定投资限制
有限合伙基金的好处:
- 吸引私人投资基金在香港设立及注册
- 鼓励企业注资,特别是大湾区企业
- 固定的申请费,有助节省在国外设立LPF的成本
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 HK)的一般要求:
- LPF HK 应符合条例草案第 3 条中「基金」的定义
- 应受有限合伙协议约束
- 应有至少一名具有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并对基金的所有债务和负债承担责任
- 应至少有一名有限责任合伙人
- 基金应在香港设有办事处,以确保沟通
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 HK)的主要实体操作:
- 投资经理
- 审计师
- 负责人
- 授权代表(如适用)
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 HK)的行政程序:
-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应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出申请
- 准备《有限合伙基金登记申请表》及费用港币3,034元
- 表格及费用须由香港注册律师事务所或在香港执业香港法律的律师提交